鄱阳县落实“两手抓”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日期:2013-04-06 00:00 来源:占凌云
今年以来,鄱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做到“两手抓”,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一是抓“四有”的落实。即乡镇纪委必备的“有牌子、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同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必备装备。二是抓工作经费的落实。即乡镇纪检干部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并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通过“两手抓”,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纪检组织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水平。
[ 责任编辑:上饶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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