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人民日报就带薪休假之事进行了关注,报道中提及,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究其原因,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此外,还存在劳动执法力度偏软,导致部分用人单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劳动者只好忍气吞声的现象。
现在很多基层单位由于编制原因,人数不多,岗位大都只有1个,有着在职人员离开就无人可代替的状况,迫使该岗位人员经常不能落实带薪休假,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特别是面对现在各单位具体事务较多,单位领导休假都不能确保的情况下,作为下属自然存在“领导都没休假呢,我们怎么好意思休?万一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以后调动、升迁都麻烦”的想法,从而造成被动不能落实带薪休假。
其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刺激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都是有好处的。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理应在落实制度方面上先行先试,率先垂范,在缓解部分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上做表率,不能以影响工作、单位人员少任务重、单位效益不好等理由在落实带薪休假上不落实或落实不全面、不完整。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能仅靠督促检查才让各单位引起重视,而应是形成一种常态的工作制度,通过查找各自单位落实情况,做到立行立改,让“今年你带薪休假了吗?”的回答是“我早已休了”,成为所有劳动者一致回答的答案。(侯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