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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出台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十二条”
日期:2017-06-05   来源:婺源县纪委
近日,婺源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廉洁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注重普通党员廉洁家风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家风建设三个方面提出十二条明确工作任务。

    其中,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方面,明确将家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纳入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延伸到领导干部亲属;在注重普通党员廉洁家风建设方面,要求大力宣传优秀家风文化,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活动,积极打造家风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方面,提出深入挖掘优秀家规家训,全面推进“微家训”工作,组织创作文艺文化作品,积极推动家风教育进校园。

    该县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将廉洁家风建设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科级领导班子考核,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县委推进廉洁家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十二条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具体落实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责任编辑:上饶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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