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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章党纪知识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5-08-17 16:12  来源:

 

 

饶纪字〔2015〕68号

                                            

 

关于开展党章党纪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教育先行,采取各种教育方式,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意识,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纪的自觉性,推动学习党章党纪常态化。现就组织开展党章党纪知识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突出“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要求、党章党纪以及《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组建考试题库。有计划、分步骤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的“把纪律挺在前面”专栏和“上饶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刊发考试题库,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考试时间:2015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今后每年年初组织考试。

3、考试形式:分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试卷满分100分。

4、考试对象: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含厅级干部)。

5、考试安排:

(1)市直机关单位设立主考场;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设立分考场。

(2)考试试卷分为A、B卷,县级干部考A卷、科级干部考B卷;50周岁(1965年9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开卷考试。

(3)考试试题在规定的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选,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组织人员统一阅卷评分。

(4)考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安排,届时有关领导将对各个考点进行巡考。

二、考试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各地、各单位要采取领导带头学、班子集中学、个人分散学、专家辅导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和省委“20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要求,对学纪考纪工作进行精心部署,严密安排;要严肃考风考纪,不得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3、注重结果运用。各地、各单位要以这次考试活动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学习党章党纪长效化。考试结果将统一录入个人廉情档案,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中共上饶市纪委机关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

                                 2015年8月11日

    [ 责任编辑:上饶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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