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03-31 10:36 来源:上饶市纪委
饶纪字〔2016〕26号
关于印发《关于〈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活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饶市纪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9日
关于《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活动安排意见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加强《党章》新《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帮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保证其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根据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准则》《条例》活动的通知精神(饶发电【2015】1号),市委决定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开展《党章》新《准则》《条例》集中宣讲活动。现就宣讲活动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宣讲目的
通过对《党章》新《准则》《条例》的宣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知纪、明纪、遵纪、守纪意识,树立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牢牢把住党纪党规“底线”,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树立起来、执行到位,使党的纪律和各项要求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宣讲时间
2016年4月1日
三、宣讲范围
市委宣讲团在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别举行一场千人左右的集中宣讲报告会,市直单位举行2场宣讲报告会,共计16场。参会人员为: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的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各县(市、区)委、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在市委组织宣讲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宣讲,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全覆盖。各地、各单位的宣讲工作务必在4月10日前完成。市纪委负责对各地、各单位的宣讲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落实宣讲全覆盖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宣讲活动,确保人员到位、会场秩序良好。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宣讲中涉及到的有关案件内容和数据不得向外泄露和传播。
2、新闻单位对宣讲活动要及时进行报道。宣讲活动结束后,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对宣讲活动进行综合报道。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宣讲的效果和干部群众的反映,并以书面形式将宣讲活动组织情况及干部群众反映及时报送至市纪委宣传部(联系人:张同新;联系电话:8198386、18907034830;邮箱:srlzbjb@163.com)。
3、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主动与宣讲团成员联系,落实宣讲团的行程、宣讲时间和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并报市纪委宣传部。
4、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参加宣讲报告会的人数如实上报至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联系人:王航 联系电话:8198999 、13766451192。
5、报告会横幅样稿:上饶市《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XX县(市、区)会场。
附件:2016年上饶市委《党章》新《准则》《条例》宣讲团分组安排
附件:
2016年上饶市委《党章》新《准则》《条例》
宣讲团分组安排
宣讲人 |
单位职务 |
宣讲单位 |
张晓洪 |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
玉山县 |
王金福 |
市纪委副书记 |
余干县 |
吴 磊 |
市纪委副书记 |
横峰县 |
张丽萍 |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
铅山县 |
熊磊 |
市纪委常委 |
上饶县 |
吴选材 |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 |
鄱阳县 |
张保卫 |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
广丰区 |
程德冰 |
组织部副部长 |
婺源县 |
江 怡 |
组织部副部长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
杨小灵 |
组织部副部长 |
弋阳县 |
唐建波 |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德兴市 |
胡永宏 |
宣传部副部长 |
信州区 |
何江平 |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
市直单位 |
邱炜煌 |
市委党校常务校长 |
万年县 |
张江生 |
市委讲师团团长 |
市直单位、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
[ 责任编辑:饶纪宣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