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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传承好传统 迈入新常态
日期:2014-01-01 15: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苏区干部好作风、才溪乡调查,到“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再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作风一脉相承、代代相传,成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各级党政机关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反对“四风”,治奢治腐,通过弘扬优良传统、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克勤守廉,节俭拒奢,苏区干部好作风在新时期重放光芒,全省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以上率下 传承好作风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80多年来,苏区干部好作风在福建广大党员干部中承继不息。

1933年,毛泽东同志来到中央苏区模范乡——上杭县才溪乡,并写下了《才溪乡调查》,成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生动实践。

上世纪80年代末,宁德地委推行“四下基层”,即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听民情,解民忧。上世纪90年代初,时任福州市委主要领导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

2013年7月,在福建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尤权要求,要结合古田会议、才溪乡调查、谷文昌精神和“四下基层”等红色资源,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作风为民做事、为党增光。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意见、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推行“四下基层”,倡导“马上就办”。

福建省委领导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2013年10月,福建省委出台《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从联系群众、改进调研、坚持马上就办等六个方面,对省委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作出具体规定。

作风的转变,带来的是工作成效的倍增。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全省性会议的次数、天数和人数同比均减少30%以上;各类文件简报精简达1/3;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和认定类项目从原有的556项减至83项,减幅达85.1%。

与此同时,全省有20多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困难群众49万多人,省直机关落实各项帮扶资金30多亿元,为基层、群众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次次行动,一组组数据,一项项成效,让清新务实的风气吹遍八闽大地。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各界认为福建省“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和有改善”的达到95.8%。

较真碰硬 防“四风”回潮

“永泰县同安镇政府以‘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变相报销伙食开支;两名驾驶员通过每个月多报、虚报‘汽油费’和‘维修费’,提高工资补贴。永泰县纪委给予该镇镇长罗荣海党内警告处分……”

11月5日,福州市纪委向社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给予严肃查处。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重拳整治“四风”问题,组织明察暗访,持续不断发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作动员抓部署,经常督促过问,要求持续抓不松懈,防止“四风”问题回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访查方式,瞄准“四风”,露头便查,坚决让“隐身衣”显形。突出对高端餐饮场所、著名景点景区、大型活动现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访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查找源头,强化对定点停车、财务报销等情况的检查。

重要节日组织明察暗访,敏感部位组织力量突破,一张张纠治“四风”的天网在福建各地撒下——

元旦、春节期间,省纪委抽调各设区市人员,启动明察暗访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各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77个疑似违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作出说明;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并将11个典型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一”期间,全省组织检查组206个726人,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发现问题180多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给予其他处理57人。

今年7月以来,按照中央第九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福建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抓好整改,组织多层次明察暗访,多批次实名通报典型问题,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者,在全省党员干部中产生强大震慑。

“警车怎么停在酒店门口?”7月25日晚,福建省纪委暗访组人员在宁德市区发现了一辆“问题”警车。经调查,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黄思明、杨源乡派出所所长马寅在非警务活动期间,乘坐警车跨地区参加吃请。政和县监察局对上述2人给予政纪立案调查。

这是7月下旬福建省纪委组织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之一。在这一轮明察暗访中,5个检查组共抽查116个单位,发现主要问题1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其他处理12人。

针对中秋“博饼”习俗,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公款购卡、购月饼等明察暗访活动,通过远程电子查账系统抽查68笔公款消费情况,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作出说明。

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3批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17起,通报批评1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德化县对“三公”经费开支数额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的1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建宁县重点查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节礼、工作日午餐饮酒、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等七种行为。

今年前10个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462个,处理18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6人,涉及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41人。省纪委先后16批次通报曝光78起典型问题。

扎紧“笼子” 构筑新常态

今年11月1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

此前,福建省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以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其中有专门的章节明确纠治“四风”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等。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系列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做到有章可依。

立足于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福建省先后印发了省直机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规范各项经费支出。同时,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推行预决算公开,对“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福建省纪委还明确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曝光。

今年1月1日,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推行“马上就办”、反对“四风”等内容写进具体条文,着重解决不作为和庸懒散奢浮等问题,为纠治“四风”提供了法制保障。

福建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内部审计等具体办法;三明市建立综合巡查、专项巡查、约谈整改等多元化的作风建设巡查机制;宁化县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单位年度部门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各单位2014年的国内公务接待费同比压减30%以上……

制度上的固化,使纠“四风”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越扎越牢。

10月25日,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在漳州开幕,本届省运会合并省大学生运动会、省老年健身运动会,首次实现“三会”合一。

此次运动会主办方介绍说,“节俭办会”是此次省运会的一大特点。比赛部分场馆采取租用方式,开幕式不燃放大型烟花焰火,不搞大型文艺表演,不请大腕明星……从场馆建设到开幕式排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体现在每一个细节。

如今,大至一场综合性体育赛事或展会,小至一场会议或者党员干部的个人活动,都展示出节俭、简约的风格。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远离“四风”红线,在八闽大地已成为一种新风尚、新常态。(记者 陈晓声 陈金来 通讯员 张祥经 刘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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