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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6-06-22 08:52  来源:上饶市纪委监察局
为紧盯重要节点,严明纪律,抓早抓小,警示教育在先,我市对近期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铅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县实验小学校长戴良斌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2015年6月,戴良斌收受县实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承包商所送人民币10000元,被免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县实验小学校长职务,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鄱阳县石门街镇城管队队长、规划所所长雷正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雷正林任石门街镇城管队队长、规划所所长期间,将每年收取的卫生管理费以下乡补贴的方式违规发放,共计35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横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杨喜旺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
    2015年12月26日,杨喜旺在举办“乔迁宴”过程中,未向组织如实报告真实情况,且违规收取同事及基层派出所人员礼金21700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组织部门重新确定职级。
    通报指出,每逢节点,都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红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上饶市纪委)

    [ 责任编辑:饶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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