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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并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7-03-31 16:40  来源:未知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市对近期查处的其中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1、铅山县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处主任兼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曾俊峰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曾俊峰多次用县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处公款招待私人朋友,餐费共计6346元。2017年1月18日,经铅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交财政。
    2、鄱阳县油墩街镇司法所所长余红兵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7年1月23日,余红兵在家中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900元。2017年3月8日,经鄱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红兵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回收受礼金。
    3、余干县梅港乡老虎口村委会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5年12月28日,老虎口村委会以村部大楼竣工为由,违规操办酒席14桌,收取礼金71600元。老虎口村党支部书记戈贵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11日,经余干县梅港乡纪委会议研究,并报梅港乡党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戈贵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责任编辑:上饶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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