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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期:2016-07-15 09:10  来源:信州区纪委

7月7日,信州区纪委对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别是:

1、茅家岭街道茅家岭村违规发放工作补贴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茅家岭村在开展信息产业园等工程项目过程中,将征地资金共计201.4902万元保管在村报账员郑某某开设的个人银行卡中。2014年7月,茅家岭村在发放大红鹰房地产二期开发项目征地补偿款工作过程中,村主任蔡雷擅自决定给9名村干部发放工作补贴共计6万元,对此,蔡雷负有直接责任。经2016年5月27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蔡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茅家岭街道茅家岭村报账员郑义贵贪污问题。经查,2012年6月,茅家岭村报帐员郑义贵利用保管村民131.4902万元征地款的便利,私自将该笔资金办成定期存款,侵吞利息1500元用于个人开支。经2016年5月27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义贵党内警告处分。

3、朝阳镇石垅孔村团结片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谢雪英违规套取自然灾害救济资金问题。经查,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谢雪英主持石垅孔村团结片工作期间,通过虚构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发放表,套取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资金1万元,用于支付村里所欠工程款。经2016年5月27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雪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王国贵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问题。经查,2015年5月,王国贵违反规定,将本应由区级交易平台招投标的青岩村山蓬自然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中标价31万余元,实际价约38万元) ,放在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2016年6月8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国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当前,全区正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信州区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目前正处于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开展“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积极探索,认真借鉴,结合基层实际,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勤敲警钟制度化、常态化,让党的纪律立起来、落下去。要加大牵头组织和日常督导力度,通过集中整治、集中排查、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信州区纪委)


    [ 责任编辑:饶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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