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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并通报3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日期:2017-04-07 09:19  来源:未知

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深入排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近日,市纪委对查处的其中3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鄱阳县鄱阳镇农医所原副所长汤建华(非中共党员)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汤建华在鄱阳镇农医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鄱阳镇占某根、金某文等22名农户的虚假医疗卡,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53647元,用于其个人开支。经2016年10月14日鄱阳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2016年10月16日鄱阳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汤建华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鄱阳镇党委委员兼农医所所长张东波工作失管失察,于2016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州区沙溪镇五里村委会主任郑立金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滞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问题。2016年,郑立金将代收五里村180余名村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2740元,违规保管在个人手中,不按时交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郑立金身为村委会主任,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滞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不良影响。经2016年11月21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立金开除党籍处分。

鄱阳县古县渡镇南桥村党支部委员彭先主套取大病救助金问题。2014年2月,彭先主违规将其妻子程某秀看病就医医药费12384.85元,以该村五保户汪某连名义在大病救助中报销。经2016年10月20日鄱阳县古县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先主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交财政。

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而作出的重大举措,对打赢脱贫攻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同步小康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域“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纳入专项整治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深化措施、深入自查,力求取得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尤其是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经办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各级人社、卫计委、食品药品、审计、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管,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发现一批问题、解决一批问题、查处一批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 责任编辑:上饶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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